年前,亲历一起交通事故处理案例。受害者是一位中年妇女,肇事方想私了,后见受害人报了交警,遂弃车逃逸。受害者随后被送到市第一中医院入院手术治疗,交警部门按交通肇事逃逸处理。入院后不久,就有某律师事务所人员来到病房承揽业务,与患者家属签订交通事故索赔代理协议,手续费高达15%。 这起交通事故,交警判定对方全责,且肇事车为公车、肇事人为公职人员,有经济赔偿能力,按理索赔不复杂。从实际情况来看,肇事方也很配合,垫付了住院期间全部医药费、护理费。可医院及律所人员的所作所为,就令人愤慨。 1、律所人员为何能得知患者信息,并能进入病房推销业务?医院方有疏于管理、泄漏患者隐私之嫌。 2、律所人员履职尽责不充分。作为代理人理应考虑周全,尽最大可能维护委托人权益。本应待患者术后三个月病休期满,申请法医鉴定,评估受损功能恢复情况及伤残定级后,再制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财物损失索赔方案。但实际情况是患者刚出院,律所人员就制订了赔偿方案,然后安排双方见面协商,针对自己制定的补偿方案,帮着肇事方砍价2万元,草草达成最终赔偿协议。 3、收费畸高。根据《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》,诉讼标的(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)的收费标准为8%~6%;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,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;对经济欠发达地区、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,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%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,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、支付方式等因素,结合本标准,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。律师约定的收费标准为15%,这个案子索赔很复杂吗?本人就曾很顺利的为家人处理过类似的事情。面对蜗居廉租房的受害人,你们不降费,反而超标准收费,良心何在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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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0-06-09 16:52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6-09 17:04
这位网友您好:
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,我院高度重视,立即展开调查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 我院一直严格保护患者隐私、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。据了解,患者住院时间为2019年,医院院区为开放式院区,无权亦无法阻止正常人群来院,谈不上疏于管理;截止2020年6月2日,我院未接到任何与此事件相关的调查请求和查证,完全谈不上泄露患者隐私。市民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,指责我院“有疏于管理、泄漏患者隐私之嫌”,其质疑毫无根据。 我院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,努力打造群众满意、政府满意的医院。 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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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#
发布于:2020-06-03 09:17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0-06-03 09:26
这位网友您好:
您反映的情况我委已收悉,并已移交给相关科室处理,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在此贴公布,请关注。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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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楼#
发布于:2020-05-28 08:59
第一,这貌似是个不复杂的案子,不明白为啥家属会请这个律师?
第二,你凭啥是说中医院泄密?交警就不能泄密了? 第三,这是患者和家属的决定,为啥要医院来背锅? 第四,为啥患者和家属什么都听从那位律师的? 反正我是有点不明白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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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楼#
发布于:2020-05-28 09:15
官司结果一般总有一方不满意。受伤方与其律师,是一个愿打,一个原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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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楼#
发布于:2020-05-29 08:39
这个一般都是交警知道的情况多,受害人没钱没精力没关系来耗,刚好睡觉有人递枕头,还能管这枕头硬不硬吗?要是什么都依法办事哪有那么多事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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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楼#
发布于:2020-05-31 12:25
我不是患者家属,但是对身边发生的蹊跷事,我还是会站出来,希望不会再有无德律师进入病房坑蒙拐骗,吃了原告吃被告,希望不会再有病患家属出这样的冤枉钱。交通事故处理,有交警部门、保险公司会按相关按程序与规定,受害的一方大可不必慌张,没必要选择律师提前介入。出了这样的事情,可以让家人、朋友多搜集了解这方面的情况,交警部门办案的地方,就有这样的宣传栏,可以赔付的项目,都是有规定和依据的。自己清楚了这些事情,也就不怕别人忽悠了,包括保险公司,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场上,能少赔付就少赔付。最后说一句,交通事故处理,没有双方的签字确认,交警部门是不会结案的,急个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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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楼#
发布于:2020-06-03 09:17
这位网友您好:
您反映的情况我委已收悉,并已移交给相关科室处理,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在此贴公布,请关注。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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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楼#
发布于:2020-06-09 16:52
这位网友您好:
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,我院高度重视,立即展开调查,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 我院一直严格保护患者隐私、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。据了解,患者住院时间为2019年,医院院区为开放式院区,无权亦无法阻止正常人群来院,谈不上疏于管理;截止2020年6月2日,我院未接到任何与此事件相关的调查请求和查证,完全谈不上泄露患者隐私。市民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,指责我院“有疏于管理、泄漏患者隐私之嫌”,其质疑毫无根据。 我院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,努力打造群众满意、政府满意的医院。 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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